不知是否因为原先的估值偏高,瑞丰光电原披露以3000万元购买玲涛光电13.0435%的股份,被更正为以3000万元购买玲涛光电15%的股份。
2月21日,瑞丰光电与深圳市玲涛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玲涛光电”)、彭小玲、王伟权(彭小玲与王伟权以下合称为“原股东”)签署了《股权认购协议》,约定瑞丰光电投资人民币3000万元购买玲涛光电13.0435%的股份。
而在原披露中,玲涛光电原股东承诺玲涛光电2014年净利润不低于2400万元,如果2014年公司净利润不足2400万元,则玲涛光电原股东需以现金或股份的方式给公司补偿。
仅仅四天之后,2月25日瑞丰光电发布更正公告,称瑞丰光电与玲涛光电、彭小玲、王伟权签署了《股权认购协议》,约定瑞丰光电投资人民币3000万元购买玲涛光电15%的股份。
在更正公告中,玲涛光电原股东承诺玲涛光电2014年至2017年的税后净利润合计不低于1亿元,其中每一年度的税后净利润最低数额应分别不低于如下指标:2014年度税后净利润2200万元人民币; 2015年度税后净利润2400万元人民币;2016年度税后净利润2600万元人民币; 2017年度税后净利润2800万元人民币。如果任一年度公司经营业绩不达上述目标,则玲涛光电原股东需以现金或股份的方式给公司补偿。
这也就意味着玲涛光电的市值从2.31亿元降至2亿元,瑞丰光电以超17倍的PE值购买玲涛光电15%的股份。而未更改公告之前,瑞丰光电则是以超20倍的PE值购买玲涛光电13.0435%的股份。
对于更正公告的原因,瑞丰光电表示,因工作人员疏忽,导致该公告中出现部分错误。
业内人士分析称,或许瑞丰光电原先对玲涛光电的估值偏高才会闹出此般乌龙。(文/LEDinside A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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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LEDinside根据公司公告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