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雷士照明(港股代码:2222)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19年12月27日举行的股东特别大会上通过特别决议案批准更改公司名称及开曼群岛公司注册处于2019年12月27日发出更改名称注册证书后,该公司的名称由"NVC Lighting Holding Limited"更改为"NVC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并将其中文双重外文名称由"雷士照明控股有限公司"更改为"雷士国际控股有限公司"。香港公司注册处处长已于2020年1月15日发出注册非香港公司变更名称注册证明书,确认已根据香港法例第622章公司条例第XVI 部在香港注册本公司之新名称。
更改公司名称生效后,股份于联交所买卖所用的英文股份简称将由“NVC LIGHTING”变更为“NVC INTL”,而中文则由“雷士照明”更改为“雷士国际”,自2020年1月23日上午九时正起生效。公司股份代号(2222)将维持不变。
同时,董事会宣布,公司已采用新公司标志(如下图所示),自本公告日期起生效。
雷士表示,更改公司名称将不会影响现有股份持有人的任何权利,或本公司的日常业务营运及其财务状况。
去年8月11日,雷士照明宣布出售中国区照明业务(雷士中国)给KKR,作价55.6亿元。12月12日,雷士照明宣布交割完成,KKR持有雷士中国70%的股权,雷士照明持有剩余30%股权。此外,雷士照明于去年11月间宣布,公司在出售中已将「雷士照明」商标转让,因此拟将中文双重外文名称由「雷士照明控股有限公司」更改为「雷士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整理:LEDinside Ja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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