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28)日,瑞丰光电发布了两则关于人事变动的公告,包括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内部审计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及部分董事、监事离任。
公告显示,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龚伟斌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吴强先生、裴小明先生、葛志建先生、王非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陈永刚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刘雅芳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吴强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聘任康翔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
此外,因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任期届满,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张会生先生、杨燕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离任后张会生先生、杨燕风先生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日,张会生先生、杨燕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叶剑生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离任后叶剑生先生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日,叶剑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同时,因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成员任期届满,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简小花女士、沈倩倩女士离任后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重要职务。截至本公告日,简小花女士、沈倩倩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丁中渠女士离任后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重要职务。截至本公告日,丁中渠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
瑞丰光电第四届董事会成员非独立董事包括:龚伟斌先生、吴强先生、胡建华先生、刘智先生、张聿先生、寇祥河先生;独立董事包括:张盛东先生、刘召军先生、罗桃女士
第四届监事会成员股东代表监事包括:王聪妮女士、林玉晟先生职工代表监事:黄爱丽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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