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名天下的荷兰皇家飞利浦电子公司(Koninklijke Philips Electronics N.V.),成立超过120年,是当今世界上最大的电子公司之一。在过去,与美国的通用电气(GE)、德国的西门子(Siemens)、日本的东芝(Toshiba)并称全球四大电子集团。
四大集团,共同的特色都是从电灯泡这个改变人类历史的科技产品开始发迹,进而拓展了真空管技术,开发出了医疗用的X光管、收音机与电视的真空管,最后投入半导体产业,成为全方位的电子王国;不同的是,飞利浦的竞争者们,得天独厚地拥有母国庞大的内需市场,而飞利浦的母国荷兰,至今仍然只是个拥有区区1600万人(比台湾还少)的低地小国。
创业之初,飞利浦在美国与德国的专利诉讼夹杀之下求生,从一个位于安荷芬(Eindhoven)小小的红砖工房开始,在短短20年间成长为欧洲第三大的照明公司;接着,随着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爆发,抓住了千载能逢的机会,借着各国抵制德国产品而垄断了欧洲;更一举打下无线电收音机市场,发展自有专利技术,将竞争对手抛诸脑后。
小国如荷兰,如何能诞生出一个电子帝国?
时间拉回到1895年1月,新年刚过,深锁眉头的安东‧飞利浦(Anton Philips)背着行囊,从繁华的阿姆斯特丹来到了南方乡下的小村庄安荷芬。他年方二十,刚从阿姆斯特丹的证券交易学校毕业,打算一展长才,却收到父亲与大哥的家书,要他来家里的工厂帮忙。
尽管安东心中有千百个不愿,但是想到父亲的灯泡工厂才刚度过一场财务危机、现在人手短缺,那些唠叨抱怨的话到了嘴边,也只能硬生生地吞了下去。最多半年,安东心想:帮父亲跟大哥渡过这个难关之后,我就要回阿姆斯特丹去。他走到了那间小小的灯泡工厂前,深吸了一口气,推开了门。40年后,他将这座小工厂推向了世界的顶点。
飞利浦父子三人
1891年,身兼烟草贸易商与银行家的菲德列克‧飞利浦(Frederik Philips),与长子赫拉德(Gerard Philips),一同在安荷芬创立了飞利浦灯泡工厂(Philips Light bulb factory NV)。灯泡这个新玩意儿,才刚被美国的发明大王爱迪生发明出来12年,造价昂贵,并不普及。但是热衷电子工程的赫拉德认为灯泡终将改变全人类的生活,与父亲一起投入了这门新事业。
尽管赫拉德有工程学位,但是对于灯泡这个新产品也是相当陌生。创业不到两年,就因为良率太低、成本太高而亏损连连;更因为灯泡在市场上还不普及,消费者缺乏购买意愿,造成荷比卢一代许多看准照明产业而投入的工厂纷纷闲置、倒闭。欧洲人只愿意买德国厂商西门子与AEG生产的灯泡:尽管昂贵,但是质量精良。
飞利浦父子俩人很快就要把资本给烧完了,但是他们觉得这是一条正确的路、只是时机未到,于是他们决定再赌一把:父亲菲德列克把家产都投入到灯泡事业上,并且把小儿子安东,从阿姆斯特丹找回来,担任公司的业务员。
飞利浦父子三人。Photo Credit: 飞利浦公司官网
年轻的安东小哥哥赫拉德16岁,精力旺盛,善于辞令。在阿姆斯特丹学习证券交易的训练,让他成为一个干练的谈判者。赫拉德沈稳务实,专注于提升灯泡的良率与寿命;安东处事圆滑讨人喜欢,分担了哥哥不擅长的业务工作。而他的加入,扭转了飞利浦灯泡工厂濒临倒闭的命运。
飞利浦博物馆重现当年飞利浦灯泡工厂内部(来源:荷兰旅游网)
首先,他与哥哥一同着手改善生产质量的问题。当时低地灯泡工厂必须有着许多玻璃师傅,以吹制的方式制造灯泡的外壳,因此玻璃师傅的手艺决定了工厂的良率。赫拉德与安东设计、导入了第一条机械化的玻璃灯罩生产设备,大幅提升了产品的良率,同时缩短了生产的时间,让产能升级,拉低了单位成本。
年轻的安东,察觉到灯泡的普及率太低,而荷兰国内的市场规模太小,根本支撑不起灯泡产业;若要扩展销售量,唯一的方法就是拓展到国外市场。当时欧洲诸国之间的贸易障碍并不存在,欧洲大陆内的国际贸易盛行。尽管如此,身为公司唯一的业务员,安东却只懂得荷语,根本无法做国际生意。
语言障碍并没有阻碍安东拓展市场的决心,他拎着一只皮箱,装着大大小小各种灯泡,买了张车票,跳上了开往俄罗斯的火车。靠着比手画脚,加上质量改善后的廉价灯泡,他竟然接下了一张俄罗斯的大订单,让公司第一次赚了钱。此后,他陆陆续续得到许多俄国生意,正式成为飞利浦公司的王牌业务员。
善谋者得天下
短短3年内,飞利浦灯泡业务成长5倍以上。在业务订单上取得重大进展,让安东更有自信地在其他领域展现他的商业才华。首先,为了满足迅速成长的订单,必须扩展工厂的产线—这是个旷日费时的工作,但订单可不等人。安东选择以并购或是外包的方式,将荷兰南部的灯泡产能尽数纳入麾下。
手握订单,再用订单去谈产能,压低成本;透过低成本,又能争取到更多的订单—安东深谙此道。很快地,飞利浦就成长为荷兰境内最大的灯泡公司。
飞利浦灯泡工厂早期生产的钨丝灯泡。
安东‧飞利浦成为低地国中让人闻风丧胆的谈判家、大商人,他的口头禅是:「让他们知道他们是在与谁做生意(They will know who they’re dealing with)。」
在当时,世界上的三大照明业者分别是美国的通用电气(爱迪生创办的公司)、以及德国的AEG与西门子。这三家公司拥有大量的灯泡专利,以及庞大的研究团队与实验室,为公司提供强大的研发后盾。举例来说,西门子拥有近百位科学家投入钨丝灯泡的开发,拥有上百件专利。而整个飞利浦公司,只拥有寒酸地不到十项专利;所谓的研发人员,只有总经理兼研发长的赫拉德一个人。
那是个智慧财产权观念还不普及的年代。安东心想,要突破与这些大厂的不对称竞争,唯一的方法就是偷技术。在飞利浦公司发展的头20年,公司信奉着老二哲学:让那些大公司去做研发,我们只要能快速复制就好。因为没有研发成本,复制出来的产品可以用更低的成本进行销售—这让三大灯泡公司对飞利浦头疼不已。
1911年,美国的通用电气发明了一项前瞻的技术:拉拔钨丝(drawn tungsten),让灯泡的亮度更亮、光效率更高。安东只身飞到美国,透过他的商业人脉以及威逼利诱手段,在欧洲人还没看到这颗最新的钨丝灯泡之前,抢先一步亲眼参观了通用电气的生产线。等他一回荷兰,立刻告诉赫拉德他的所见所闻,不到几个月,就复制了钨丝拉拔技术。
飞利浦兄弟的这种「Me too」策略,短短20年为这家荷兰公司打下半壁江山,但是终于让他们招惹上大麻烦。(未完待续)(文/张焜杰 Kim Chang)
来源:荷事生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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