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市场关注的雷士照明于7月14日公告旗下多家公司董事变动,原雷士高管吴长江、吴长勇、穆宇、裴金华、杨文彪等人全面退出董事席位,11家附属公司董事由雷士控股公司董事会成员来自德豪润达的王冬雷及王冬明、肖宇以及施耐德代表朱海、软银赛富代表林和平接替。执行层高管几近退出11家附属公司董事会,吴长江仍出任雷士照明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公告显示,董事变动涉及雷士照明旗下惠州雷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雷士照明(中国)有限公司等11家附属公司。雷士照明执行董事吴长江及其他高管退出其出任的其中10家附属公司的董事席位,吴长江本人继续保留雷士照明董事CEO职位
这将为自2012年德豪润达入股雷士之后由于两家上市公司的整合再次带来猜想。
公开资料显示,德豪系进入雷士照明仅一年多时间。2012年12月,德豪润达斥资16.5亿港元,以吸收吴长江个人股份的方式收购雷士照明约20%股权。经过一系列股权变更,在刚过去的4月,德豪润达再度以5亿港元增持雷士照明6.86%股权,目前,以合计27.10%股权继续作为雷士第一大股东。
一位资深观察人士表示,替换雷士控股下辖核心全资子公司雷士照明与惠州雷士的二级董事会成员反映了一级董事会的利益均衡,同时有利于加强内部控制,完善公司治理。二级董事会成员应由一级董事会委任。更换二级董事会成员是法律和程序问题。二级董事会通常为执行层,这次调整将一级董事会和二级董事会进行统一,既考虑公司战略与经营的一致性以及提高决策效率,也充分考虑了股东的利益均衡,是公司治理优化的表现。
不难看出,吴长江本人并未在一级董事会作出任何调整,仍然出任董事CEO,从这个层面上看大股东德豪润达仍然支持吴长江经营雷士,此次董事会成员的更换并非股东权利格局的重新分配。据公告,吴长江持有德豪9.31%的股份,王冬雷通过芜湖德豪投资持有德豪24.73%的股份,二人利益已深度捆绑。
据接近雷士的知情人透露,雷士原来二级董事会成员的派驻随意性比较大,董事会成员的更换在董事会内部已酝酿时日,所有股东皆达成共识。吴长江本人亦赞成此次董事会成员的调整。
市场分析认为,此次董事会成员的调整也有利于提高雷士制造体系与德豪润达体系的协同性,对于德豪润达而言更具有积极意义的是,包括LED核心器件在内的产品可在雷士形成快速有效的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