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照明上周五发布公告称,于3月13日收到广州中院相关法律文书,广州中院已立案受理原告116人(件)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佛山照明提起的民事诉讼案。
佛山照明在公告中透露,上述116件案件索赔金额为人民币2252.54万元及港币54.66万元,其中起诉公司及部分时任公司董事、高管的金额为人民币109.36万元及港币10622.68元。
佛山照明称,目前上述案件已进入诉讼程序,但未开始审理,还无法确定本次公告的诉讼案件对本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这已是佛山照明收到的第三批起诉文件。去年9月份,佛山照明收到了第一批涉及511位股民的民事诉讼,索赔金额为7342.83万元及8.19万元港币;今年1月份,佛山照明又收到第二批涉及672位股民的索赔诉讼,索赔金额为8709.47万元。加上第三批上诉索赔,目前股民索赔的金额已超过人民币1.8亿元。
来源:佛山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