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方照明9日晚间公告,公司于2014年1月9日收到持股5%以上自然人股东林长春先生的通知,其于2014年1月7日至2014年1月8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和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共减持公司股票28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452%。减持后,林长春持有公司股份13,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142%,不再是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