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2年4月9日召开的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1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22,733,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5.00股,派1.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QFII、RQFII实际每10股派0.40元;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江南电竞官网客服电话 ,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00股。
分红前公司总股本为122,733,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245,466,000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2年4月18日,除权除息日为:2012年4月19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2年4月1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12年4月19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
2、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2年4月1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2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