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台湾民进党立委潘孟安指责经济部商业司无视LED磊晶厂泰谷公司违反“公司法”不改选董监事一案。经济部商业司长叶云龙在答询时表示,泰谷若未排入议程,将依法核准其他股东申请召开临时股东会。
泰谷未依规定排入董监事改选议程,致使6月28日股东会无法改选董监事,导致泰谷股价一路下跌,违反“公司法”。 依照“公司法”,董事会必须在股东会四十天前,公告董监事改选案,依此推算,5月18日是放入议程的最后一天,但泰谷却仍不放入议程,依“公司法”第一七三条,股东可报准主管机关核准,自行召开临时股东会。
商业司表示,亿光已向经济部申请召开临时股东会,正在审理中,若要件齐备,有可能在6月28日之前核准。